【本報訊】就議員陳明金在9月30日提出,自存倉有關「無線寬頻系統的運營(WiFi任我行)」的質詢,電信管理局日前回覆,指運營商的服務達標,為對未來的技術優化工程重新審視及可行性研究,以提供更高效優質便捷的服務,續約一年是較佳的做法。陳明金轟3年服務被詬病陳明金在質詢中指,「WiFi任我行」素來以不知覆蓋點在哪�、訊號不穩定、網速慢、經常斷線等為市民所詬病,3年實際開支5000多萬元,被批評高成本運作,服務質素「到喉唔到肺」。但是,有關當局仍然延續一貫的行事作風,未提早在規定的時間內對該公共服務質素作出檢討,待服務合約即滿時又以續短約的形式與原來公司續約,雖然見怪不怪,但是,電信管理局因不作為導致固網開放延期,公天有線問題升級等問題皆歷歷在目,前事並未成為後事之師,在「WiFi任我行」續約上當局又依然我行我素。陳明金當日的質詢如下:1.「無線寬頻系統的營運服務」之承投規則第五條「服務的期限」明確規定,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營運者將於服務滿兩年後,對營運服務進行檢討,作為續約的基礎,詳細檢討內容由雙方商定。當局為何未根據承投規則的有關規定,在服務的第三年對有關營運服務進行檢討?政府指時間不足,將續約1年來重新評估「WiFi任我行」的營運情況,為何會時間不足?為何要在續約的那一年才評估?為何不提前完成有關工作?2.無線寬頻系統的營運服務批給預算上限為7000萬元,3年實際支出為5000多萬元,服務合同期滿之際,按照當時招標方案、服務合同的要求,有關營運商服務完成情況如何?無線寬迷你倉互聯網接入點等硬件設施是否如數建成?每名用戶的頻寬最高為下載3Mbps和上傳512kbps,是否達標?對於市民反映的「�速」有何回應?3.無線寬頻系統的營運服務未如期檢討,導致要續短約維持服務,有關責任由誰承擔?許志樑稱續約為審視新技術電信管理局許志樑在回覆中指,「WiFi任我行」服務由2010年起提供無線寬頻接入服務,系統由首階段的34個服務地點擴展至現時的132個服務地點,而使用人數及連線次數亦較服務推出初期大幅增長。除本地居民受惠外,更為來澳旅客提供一個便捷的互聯網接入服務,有利吸引旅客及提升澳門的國際形象。他又指,在過去3年營運「WiFi任我行」的過程中,營運實體均有按電信管理局的指示,定期提交了有關服務的營運狀況報告,而局方亦按有關的匯報內容及溝通機制,對「WiFi任我行」的營運建立了持續性評估的程序,期問亦對相關的營運服務作出即時的調整及優化工作。鑑於近來出現新的WiFi技術,以及資訊科技高速發展,局方有需要就「WiFi任我行」的營運模式、服務形態及現有系統技術作出更全面和深入的分析,並對未來的技術優化工程作出重新審視和可行性研究,以便日後可提供更高效、更優質及更便捷的互聯網接入服務,故將營運服務續約一年是較佳的做法。他說,「WiFi任我行」3年營運服務的判給預算約為澳門幣7000萬元,最終以低於預算的約澳門幣5000萬元完成了3年的營運服務」;至於服務地點的建設,局方按於2010年訂定的3年建設規劃,完成了132個服務點的建設目標,服務質素亦符合要求。mini storage
- Nov 20 Wed 2013 08:57
電信局指WiFi任我行質素達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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